虚拟数字人应用三大场景主要有企业服务、文娱领域和品牌代言。企业服务场景下的虚拟数字人提供虚拟主播、金融服务和在线教育等服务,具有较强的服务性质和功能属性。文娱和品牌代言领域的虚拟数字人从事讯息播报、虚拟偶像等行业,具有较强的个性化特征和身份标签。
元宇宙数字人对缺乏场景的传统营销是一次降维打击,借助虚拟技术,对营销场景的“现实增强”意味着可以为任意产品打造出虚拟场景化的体验环境和数字营销。
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流量红利消失,品牌线上营销的获客成本持续攀高,不少基于线上的营销玩法失效,品牌在直播领域的竞争日渐激烈。“创意”、“新玩法”的直播形式成为了品牌营销中的刚需,“虚拟数字人+虚拟场景”的营销模式已愈发的趋势化。
元宇宙数字人将有机会赋能更多场景。影视、直播、带货、虚拟替身、广告代言、数字员工,虚拟人商业变现想象空间广阔,迎来“全面爆发”